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

  「五逆罪」---「殺父親」、「殺母親」、「出佛身血」、「殺阿羅漢」、「破和合僧」是墮地獄的罪,《地藏菩薩本願經》上就講得很清楚:「殺父親」、「殺母親」、「出佛身血」。佛的福報非常大,沒有任何人能害佛,但是叫佛的身體破損一點,流一點血,這是有的。像提婆達多害釋迦牟尼佛就是出佛身血。佛不在世了,佛像流傳在世間,如果用憎恨心、惡心破壞佛像,等於出佛身血的罪。第四是「殺阿羅漢」。實在講,現在眾生福薄,阿羅漢也不住世,你找也找不到。第五是「破和合僧」,就是破壞和合的僧團。這五種罪都是墮阿鼻地獄,所以五逆是極重的罪。『四重』,這是戒律裡面前面四條重戒: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這是四重戒,都是感招地獄的苦報。

  菩薩說:五逆四重,我都能救,唯獨『盜僧物者』,偷盜僧團裡面的物品,『我不能救』。這原因在哪裡,我們一定要曉得,真正曉得明白了,就知道菩薩講這個話不過分。平常我們講偷盜,這個物有主,物主只有一個人,這個罪很小,你偷得再多,罪都不大。為什麼?你將來償債只還一個人,這個事情好辦。如果這是公共設施,公共設施是這個地區的人納稅來設置的,譬如公用電話,你偷盜這個,麻煩大了,因為這個地區的居民都是物主,這個罪重了。將來還債的時候,凡是住在這個地區的人,他曾經納過稅的,你就是偷盜他的,這個罪就重了。假如這個公共設施是國家建設的,那個麻煩就更大,這一國的人都是你的債主。你就是偷一草一木,這一國的人都是債主,這個罪就更重了。「僧物」,那個罪就沒辦法說了。因為僧是十方常住,它結罪不是我們這個地球上,盡虛空遍法界,只要是出家道場他都有分,所以叫十方常住,那個罪就沒完沒了。所以菩薩無可奈何,不能救,為什麼?物主太多,盡虛空遍法界都是物主,算不清的,難在這個地方。雖然這個物很輕微,一鍼一草,它是僧團的東西,這個罪就非常重。

  我們現在要問:「這些事情我們有沒有做過?」有意無意很容易犯這個過失,這個罪可麻煩了。因此,佛教我們懺悔,有意做的,我們要懺悔;無意做的,也要懺悔。「懺悔法」就是後不再造,從今而後,我小心謹慎,不犯偷盜戒,這才叫真正懺悔。不是在佛菩薩面前念個懺悔偈就完了,那個沒有用的,那個有口無心,那個叫「不通懺悔」。

  同時我們要曉得,現在我們所遇到的,所見到的,這個「僧物」不會像《戒經》裡的結罪這麼重。原因在哪裡?過去我在臺北,有一位趙梅林老居士,有一天他在功德林餐廳請我吃飯,吃飯的時候就向我提出一樁事情。他說:法師,我很憂慮。我說:你年歲這麼大了,念佛也念得不錯,你憂慮什麼?他說:現在很多人都造阿鼻地獄的罪業,沒救怎麼辦?我說:哪些人?造了什麼重罪?他說:五逆罪裡的破和合僧。破和合僧決定墮阿鼻地獄。我聽了之後,我說:沒事,沒事,咱們好好的吃東西。他說:怎麼了?我說:您老人家學佛很多年了,見過許多道場,你冷靜想想,哪一個道場裡面住的是和合僧?結果他聽了這個話,想了想,笑了一笑。這一個寺廟住兩個和尚都會打架,他怎麼和合?這不是和合僧。如果是和合僧,這個罪就決定墮阿鼻地獄。六和敬誰做到?六和敬做不到,雖然住在一塊兒,不是僧團。當然,說人家是非、破壞人是有罪的,但沒那麼重。這他才放心,這飯才吃得好消化。

  我們今天講的這個僧物,偷盜是決定有罪的。我們這個是不是十方僧?不是。十方僧,只要是出家人到這個地方來,一定要接待。我們今天不是哪一個來都接待的。現在很多道場,如果跟他沒有相當的關係,一餐飯都不留,這就是後來所謂的「子孫廟」。子孫廟是家庭,師父傳給徒弟,一代一代承傳的,跟家庭沒有兩樣。這樣性質的道場,罪就沒有那麼重,因為不會結到十方法界去了,這是我們一定要曉得。明白這個事實真相,才知道僧團之可貴。真正一個和合僧團,這個地方諸佛護念,龍天擁護。不是一個真正僧團,誰來擁護?

妖魔鬼怪。他也有很大的勢力,也不可以侵犯。我們一般人的福德、智慧、神通都比不上他,他也有很大的勢力,但是那個不是佛道場,結罪有差。華聚菩薩講的這個是真正的和合僧團,這個罪他就沒有辦法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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