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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人生觀、宇宙觀和價值觀

佛教的人生觀、宇宙觀的高度概括是四法印,即諸行無常,有漏皆苦,諸法無我,涅寂靜。

諸行無常的指一切有為之法,因緣形成的一切事物。有形的色法和無形的心法皆屬行法。無常粗分講有生就有滅,變化無常;細分講任何事物都無一刹那的常恒,在一刹那之間起著生滅的變化。前一刹那的我,已非此一刹那的我。生即是滅,生中包含著滅,生與滅之間,沒有刹那的間隔。任何事物若有刹那的不變狀態,就意味著常恒

有漏」是指貪嗔癡疑等煩惱,煩惱是諸苦之根源。大海行船,就怕船上漏水,漏水的船,若不及時堵塞漏洞,定會沉船。人的煩惱,就是使人下墮之因,下沉苦海之因。凡受煩惱心影響的任何思想、行為都結苦果。

諸法無我的,指一切事物的不依因緣的獨立性和實際存在的固定性,任何事物包括自己都是眾緣形成之物,並無任何自性()實際存在的固定性,所以是諸法無我。

是指生命消除煩惱,脫離業力輪回的自由平靜狀態,是苦海的彼岸,是世人嚮往的理想境界。

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善惡業報不爽,珍惜難得的人身,皈依三寶,戒惡行善,下世求得人天之身,享人天之樂 —— 這是下士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雖得人天之樂,也終究無常,要想常樂,就要出離苦海。因此,修德修慧,追求脫苦涅 —— 這是中士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從輪回無窮的生命邏輯中得出一切眾生曾經是自己的父母的結論,為報父母之恩,放棄自己的苦樂,盡心盡力,為眾生的利益服務,為最大限度地利樂眾生,一心一意追求成佛 —— 這是上士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佛教共分大小二乘,小乘的價值觀是約束自己諸惡莫做,大乘的價值觀是無我無私,奉行諸善,利樂眾生。

佛教和其他宗教之間的根本差別是別的宗教信仰上帝(或造物主),認為上帝是生命和萬物的創造者、人類的拯救者、救世主,一切苦樂靠上帝。佛教認為眾生的業力創造世界,也創造自身。世界上沒有造物主,生命自己是自己的創造者、拯救者,覺悟要靠三寶的啟示,離苦得樂要靠自身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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