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人身,萬劫不復

一生空過,後悔難追;恍惚一生,將何憑恃。若來生墮入地獄,出得頭來是幾時?比喻莫等閒虛度難得的人生;無法挽救的行為或命運。唐末五代雲門文偃禪師(864~948年)指出:「莫將等閑空過時光,一失人身,萬劫不復,不是小事,莫據目前。」參閱《卍續藏156580冊;五燈會元卷十五》。

源於《大正藏038412冊;菩薩處胎經卷六定意品第二十四》:「盲龜浮木孔,時時猶可值。人一失命根,億劫復難是。海水深廣大,三百三十六。一針沒海底,求之尚可得。一失人身命,難得過於是。」

灌頂法師(561~632年,世稱天台宗五祖章安尊者):「一失人身,萬劫不復。侵利極微,受報極重。」參閱《大正藏192146冊;觀心論疏卷一》。

亦作「萬劫不復人身」。清俞萬春《蕩寇志第一百三回》:「那時天王震怒,使爾等窮苦而死,貶入無間地獄,萬劫不復人身,悔之而不及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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