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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從第六意識下手

一、第六識的意義和作用。第六識又叫意識,在八個識當中,它的活動範圍最寬,活動力量最強。它有時和前五識一起,對外在的境界起著種種分別;有時單獨向內起著種種分別。由於從屬於六識的思心所的發動身、口、意才構成種種活動。我們要糾正錯誤的思想和行為,也要依靠六識中的慧心所來修習禪觀和智慧。因此,我們學佛的人有必要認識第六識知識的活動情況。

六識的作用,通常分做兩種
1.五俱意識。就是第六識和前五識在一個時間內,一同接觸到外面的種種境界,比如說,眼識看見形象的東西,同時也有意識起著分別,由於有意識的活動,使得眼識對於色境了別得更加清晰,而意識本身同時也通過它的心所把眼識見的色境攝存下來,以便引起回憶分別。這就叫五俱意識。

2.獨行意識。就是在前五識潛伏著不起分別的時候,即眼不見色、耳不聞聲乃至身不覺觸時,第六意識仍可以單獨活動,比方意識憶念過去、未來等種種境界,就完全是不伴隨前五識的。

在獨行意識中又分成三位

甲、散位獨行意識。一般人現前此起彼伏的種種思想活動,這種意識活動比較粗動顯著散亂不定,因而容易知道。

乙、夢位獨行意識。就是在睡眠的時候,前五識不起分別作用,但意識還是可以活動起種種的分別,只是迷迷糊糊的不清晰罷了。我們平常做夢就是第六識的活動,這也是容易知道的。

丙、定位獨行意識。第六意識通常在一般人們是散亂不定的。但我們如果經過長期修行,就能夠得到定境現前。定中境界是和普通的境界不相同的,通常是思想雜亂,此起彼伏的;定中那就不同了,一切浮思亂想基本上肅清了,能夠清晰明白、專註一趣地了別境,而不為一切境界所動搖。

學佛的人修行的第一步,在於把第六意識從散位活動改變成為定位活動,然後在定位活動的基礎上去進行培養無漏智慧、斬斷煩惱的修行工夫。禪定到般若

二、第七識的意義和內容。

第七識原名叫做末那,它的意義是;與第六識的意識是有所不同的。所謂意,正是指它在凡夫位其體是個純染汙的東西,無始劫來日夜相續沒有剎那時間曾放棄執拗愛染;它是不斷地單純地執著第八識的見分為自內我,思量為我的愛見極強,因之管它叫意。它是恒審思量(恒:永遠,不間斷的意思。審:審察,審視。思:反應,判斷,決定。量:量度,區分。總的意思,即對事物不間斷的做出反應區分和判斷決定。),沒有片刻停歇,第六識雖有思量作用,可是有時間斷,例如熟睡無夢時,第六意識就不現前,也自然就沒有起思量作用了;因之第六識不能單叫意而叫做意識,只有第七識思量義特強,而且第七識還為第六意識所依之根;故唯第七識得名為意。

識和根的關系,就像草本的枝葉和根一樣。但不同的是草木的枝葉和根同一種子而生,識和根種子各別。不過由於某種東西有助於發某種識的作用,特地名為某識的根,這裏有一個界限,任何識沒有同類根就不能發生,任何根也不能助發異類識。如眼識種子必須依眼根才能發生,而眼根也只能助發眼識,絕對不能助發耳、鼻、舌識等。

談到這裏,可提出如下的問題
1.末那識是不是有種子我們根據經論的回答是有的。

2.經論上有什麽根據可以證明回答是佛說一切法(事事物物)都有因果。凡是果法,就決定有因。現在所現起的末那識是果,所以知道決定有它自識種子的因。

3.那麽,種子藏在什麽地方,怎麽知道的呢簡單地說,藏在阿賴耶識裏。因為論上說過阿賴耶識(第八識)藏一切種。末那是一切法中間的一種,所以知道它的種子藏在阿賴耶識裏。

末那種子藏在阿賴耶識裏,它所現起的現行識又返轉來思量執著阿賴耶識的見分為我。

七識以思量為性,同時又以思量為相。

和七識相應的心所,一共有十八個,而經常和七識心王同起的有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種煩惱心所。凡是心所和心王相應,一定是同思量一境,而行相(就是一種心理狀熊)各別不同。這個末那心王,執阿賴耶識為我,就和它相應的癡、見、慢、愛四煩惱都是因為思量我而現起的,所以四煩惱都給加上一個我字。比方說,就它有一種愚我相、迷無我理的意義而說,就叫做我癡;就在非我法上妄計為我的意義來說,就叫做我見;就恃我見使心高舉的意義來說,叫做我慢;就在所執我上深生耽著的意義說,叫做我愛。

第七識的本質就是思量,比如掩閉著一間裝飾華麗的房子,我們站在門外邊的人,就常常思量著這間房子裏究竟是個什麽樣兒藏些啥東西第八識本來只是有潛伏產生各種現象的功能,是識的根本依處,而不是什麽自我。但七識如像站在門外的人,對於房子裏的形象不夠了解,而常常想望著這間房子,思量房子裏的東西一定是我的,就這樣地思量著思量著,永恒地執著不捨。由於它的內在我執,也就影響到依止它的根的第六意識,使我們每個人不論是行住坐臥,總時時刻刻記著有一個我。或者和人談論道理,一開口就說一個我怎樣怎樣,這就足夠說明每個人不能忘我的所以然。這個不能忘我的根源,就是第七識。

我執的根源已經給我們找著了,那麽忘我是不是可能,有什麽實事可以體驗下面舉個例子來說明它。

據說從前有個出家人,深入空無邊處定,停止了意識的活動,等到出定以後,就伸出兩雙手捫摹虛空。人家問他作什麽,他回答說覓我。由於他在出定的時候伸手覓我,可以推察他在入定時一定忘記了我。

從上面的例子來看,可以證明忘我完全是可能的,但這只就內在生活上說。如果有極健全的意識,在實踐生活上一切不為自我打算,也能逐步做到忘我,菩薩為利益他人而能犧牲自已的一切,就是第六意識上的無我智慧的作用,能反轉來影響到第七末那識使它消除我執。用第六七識不要分別執著轉前五識與第八識,才得以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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