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與提婆達多的幼童期
在迦毘羅衛國皇宮的大花園裏,有一群王族孩童優游嬉戲,忽有一群大雁飛過,童子提婆達多彎弓而射,一隻雁中箭受傷,掉落在悉達多太子面前;太子起了一念悲心,為雁治傷,救其性命。
提婆達多追隨雁鳥掉落的路徑來到太子面前,向他討取傷雁,認為這隻雁是其獵物,太子應該歸還;太子則說,雁鳥被自己救活了,就不算是打獵的戰利品,不願歸還。兩人爭執不下,決定請國內有名望的學者仲裁。
一位德高望重的長者作出判決:「誰養育者,即是攝受;射著之者,即是放捨。」指出這隻傷雁被太子救活,算是被太子養育,應歸太子所有,不屬於提婆達多。此事讓提婆達多怨懟太子,從此有了心結。
晨語時間,上人講述佛陀與提婆達多幼年時期的故事,表示兩人自幼即因想法不同而起爭執;雖然提婆達多長久以來處處與佛陀作對,但是佛陀在《法華經》中仍表示提婆達多未來亦將成佛,並藉此事教眾認知,人人本具佛性、人人都有覺悟成佛的潛能。
上人言,團體中各人想法、做法不同,若要達到「合和互協」,須先去除我執,與人相合,才能圓滿諸事;若總是堅持己見,要求人人依照己意行事,看見別人做事不合己意就起瞋心,不僅自己滿心煩惱,也造成別人困擾,實為損己不利人。
童年提婆達多以占有的心態射雁,是執著己之所欲而不顧其他;太子救護傷鳥,認為天地萬物有其生存權利,不應隨意生殺予奪,是合於自然真理的「中道」。
「學佛不能偏執,須取於中道。」上人勉眾「做中學,學中覺」,學習人生真理、走在行得通的道路上,朝正確方向精進,直至回歸自性本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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