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六祖口訣講記 - 35摘要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這就是兩段式。接下來的經文,你會看到三段式,模式為: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此處你千萬不能自己加「是名佛法」。清朝的版本有人這樣加,這樣的版本是錯的。你看經文一定要從頭看到尾,此處已經做一個結論了,因為前面只講佛和法。如果你加一個是名佛法,就代表後面還有下文,而此處純粹在解釋佛、法這兩個字。《金剛經》妙就妙在:說什麼,馬上就破什麼。這裡講有,下一段就跟你講無,就是要讓你損之又損,讓你一塵不染,讓你真正達到究竟不執著的狀態。連一點執著都不行,因為我們講過:「若有一些些,便有一些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