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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造其因自受其果

何謂「因果」呢?「因」者前因也,也就是指事情發生之源起,「果」者後果也,也就是事情產生之結果也,「因」與「果」其實就是「陰」與「陽」、「福」與「禍」、「善」與「惡」、「佛」與「魔」的另一種形式,許多的人因為不瞭解因果的實相,故自造其惡的前因並自食其惡的果報,自造其善的前因,而自得其善的果報,導致於其靈體一直在生死中流轉而無法獲得究竟之解脫,所以老子曾經在《太上感應篇》中提醒世人「福禍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這一句話不是在「勸人為善」,更不是在「阻人為惡」,而是在闡述道的哲理;為什麼呢?道理很簡單,老子一生之中強調的都是「道」而不是「善」。

「道」與「善」有什麼不同嗎?當然不同,不但完全不同而且還是天壤之別呢!善是「慈悲心」,道是「大慈大悲心」,善是「造善業」,道是「無善無惡」,善是行善故須「墮入輪迴」,道是修行故能「脫離輪迴」,行善是「凡人的心」,悟道是「仙人的心」,善是「動心起念」的作為,道是「清淨本心」的結果,所以老子所說的:「福禍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這一句話不是在「勸人為善」或「阻人為惡」,而是在點醒世人,任何動心起念的結果都要自作自受,動善念造善業的人當然要墮入輪迴去享受善的果報,因為這是他自己想要得到,也是應該得到的果報,當然動惡念造惡業的人也要墮入輪迴去接受惡的果報,這也是他自己應該歡喜做甘願受的結果。

幾千年來,存在中國人心中「舉頭三尺有神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善惡觀念,維繫著我們社會的道德於不墜,這種具有「懲惡勸善」之功的法則,就是宗教所說的《因果觀》;因果最簡單的解釋,就是「種什麼因,得什麼果」的觀念,這是宇宙萬有生滅變化的不變法則,那麼為什麼「舉頭三尺有神明」呢?其實這一句話所說的「神明」是指城隍爺而言,為什麼呢?因為本來「神明」這一個名詞就是指眾神的意思,那麼什麼是「神」呢?「神」在基督信仰者來說就是指宇宙的主宰者,在人身來說則是指元神與識神,對儒教的信仰者而言則是值得世人學習與敬仰的那一種精神,對道教的信仰者而言是指神靈而言,但事實上靈與物質充滿整個了宇宙,不可能只有在人的頭上三尺之處有神靈,故一般人所說的舉頭三尺之神明,正是指冥界執司冥律審判善惡的檢察官城隍爺而言。

一切諸法的形成,「因」是能生,「果」是所生,也就是能引生果的是「因」,而由因而生的是「果」,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結果不是從它的原因所生成的,一般人不瞭解因果的變化過程也稱為「造化」,「造化」就是指創造與演化,因此原本是指自然界自身發展與繁衍綿延的功能,但是人類本身也是造化者的其中之一,這裡說的「造」就是指人類本身動心起念之後所有的作為皆是,而所謂「化」則是指這些作為之結果對於周遭的環境、受其行為影響之個人思維與行為的無形改變,也就是「潛移默化」的意思,因此我們自己就是造化,造化也是指我們自己,自造自化,種什麼因,就得什麼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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