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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偶然』是沉重的灑脫好文

《偶然》

我是天空裡的一片雲,

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驚異,

更無須歡喜

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這是一首關於「我」與「你」相遇的詩。一開首把「我」比喻為「天空裡的一片雲」,而「你」則是一闕湖、甚或地上的一灘水。「我」跟「你」的相遇,就如雲飄到水灘的上空,倒影投在水面上。究竟這是一次怎樣的相遇?

雲是怎樣的東西?雲輕輕地在天空中飄浮,看起來無拘無束、自由自在。實情是,雲的動靜形態皆取決於風,本身無法決定自己的去留,沒有也不能選擇自己的目標與方向。人生不也是如此嗎?)而地上的小水灘,驟眼看來好像能把所有在上頭出現的東西據為己有,可是由於根本不能動彈,因而即使有所渴望,也只能原地冀盼,不能主動追求;雖然倒影過不同事物,最終一切還是無法挽留。

因此,「我」和「你」的相遇,只不過是「我」漫無目的隨風飄蕩時,倒影剛巧投到「你」波心的剎那。「我」不曾安頓於任何地方,亦終究不會也不能為「你」停留。

對這一切,隨風飄蕩過不同水灘湖泊的「我」自然早已明瞭,因此在倒影投進「你」波心的剎那,已預視「你」對「我們」相遇的驚異與歡喜。「你」可能會以為這是命中注定,既然竟能遇上,理應永不分離。但「我」深知「你」其實「不必驚異」,因為這只是不斷重複發生的偶然事故;更「無須歡喜」,因為「我」在轉眼間便將「消滅了蹤影」——「你」「我」只是擦身而過,從此不再會有接觸、不會再出現在對方的生命,因而喜悅越大只會帶來更大的遺憾。

更殘酷的是,雖然表面上「我」進入了「你」心中、「你」容納了「我」,然而這一切不過是假象:「我」跟「你」其實只是平行地交錯,「我」根本沒被「你」容納接收,而「你」亦從來未曾把「我」擁有。短暫浮現「你」心上的,只是「我」的影像,並且快將因「我」的飄去消逝溜走。這是一次浪漫的邂逅,卻也悲哀。

「我」和「你」的相遇,就如海上兩艘飄泊的船在黑夜裡相逢。由於黑暗,大家都看不清周遭環境,前面的途程亦一片晦暗。雖然各有自己航行的方向,但「你」「我」生命的航路竟有交疊,令大家碰巧在這漆黑的夜裡遇上。這相遇是如斯美好,令「你」「我」都被對方引發出耀眼的光芒,把彼此照亮;通過豐富別人的生命,「你」「我」反過來豐盛了自己的人生。

「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對「你」「我」而言,大概都是刻骨銘心的。可是,正由於各有自己航行的方向,剎那相遇之後,便是永遠分離,而黑暗依舊。這一點,久經飄泊的「我」早已看透,因而在「你」還未完全享受這美好的時候,已趕緊作出勸告。就算「你記得也好」,也是一點用也沒有,因為根本不能改變即將永久分離的事實。因此「最好你忘掉」,忘掉了便不會因懷念而陷進永恆的痛苦。既然留不住、帶不走,「你」「我」唯一可做的,便只有專注於這交錯時的璀璨。

「你」「我」因邂逅燃燒自己、照亮別人,但轉瞬間一切將回歸黑暗。「我」表面上不羈和灑脫,可是雲的不羈並非出於自己的意向 —— 只因為風的緣故;灑脫亦只是世情看透之後剩下的沉重的無奈。而「你」,即使忘不了相遇時的驚喜與光芒,也絕對無法留住根本不曾擁有的「我」。這首詩不單是寫兩個人的偶然相遇,更是訴說著人類的必然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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