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文的說法,贖罪的意思是指去承受罪的懲罰,藉此除去罪對懺悔之人的影響,讓罪人與神重新和好。耶穌基督是唯一有能力為全人類贖罪的人。由於祂的贖罪,所有的人都會復活,而凡遵守祂福音的人都會獲得永生的恩賜,與神同住。

身為亞當與夏娃的後裔,所有人類都承續了墜落的影響。我們在墜落的狀態時,會面臨對立及誘惑。當我們向誘惑屈服時,就是遠離神,假如我們繼續留在罪中,就會經歷屬靈的死亡,從神的面前被分開;我們也都會面臨屬世的死亡,即肉體的死亡(見阿爾瑪書426-9教約2941-42)。

我們獲得拯救的唯一方法是透過另一人來拯救我們。我們需要一位能滿足公道要求的人──代替我們承擔墜落的負荷,並為我們的罪付出代價。耶穌基督始終是唯一有能力作出這項犧牲的人。

自世界創造之前至今,救主一直是我們「今世的平安和來世的永生」(教約5923)的唯一希望。

唯獨祂有權能將命捨去並再度取回。祂從凡人母親馬利亞的身上繼承了死亡的能力,從不朽的父身上繼承了克服死亡的權能。祂說:「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翰福音526)。

唯有祂能救贖我們脫離罪,這種力量是父神給予祂的(見希拉曼書511)。因為救主使自己遠離罪,祂才能獲得這種力量並完成贖罪:「祂受試探但不予理會」(教約2022)。祂的一生完美、毫無過犯,公道的要求無法束縛祂。因為祂既有救贖的力量,也不虧欠公道,所以祂能為悔改之人償還罪的債務。(也就是說此人若不知悔改,耶穌也救不了他!)

耶穌的贖罪犧牲發生在客西馬尼園裡和髑髏地的十字架上。在客西馬尼園裡,祂順從父的旨意,開始將所有人的罪擔在自己身上。對於祂為我們的罪付出代價所經歷的事,祂作了以下啟示:

「我,神,替全人類承受了這些,他們若肯悔改就可以不受苦;但是,他們若不肯悔改,就必定像我一樣受苦;那種痛苦使我自己,甚至神,一切中最偉大的,也因疼痛而顫抖,每個毛孔都流血,身體和靈都受苦──而且希望我可以不喝那苦杯,而且退縮── 然而,願榮耀歸於父,我飲了,並完成了我為人類兒女作的準備」(教約1916-19;亦見路加福音2244摩賽亞書37)。

當救主容許別人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時,祂繼續為我們的罪受苦──「被高舉在十字架上,為世人的罪而被殺害」(尼腓一書1133)。

祂讓自己死在十字架上,後來祂的身體被安置於墓穴中,直到祂復活而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1520)。透過祂的死亡和復活,祂為我們所有的人克服了肉體的死亡。

耶穌基督要救贖所有的人脫離墜落的影響。所有曾活在世上的人,以及將活在世上的人都會復活,並被帶回到神的面前接受審判(見尼腓二書25-10希拉曼書1415-17)。透過救主慈悲的恩賜與救贖的恩典,我們都將會獲得不朽這項恩賜,並且以榮耀、復活的身體永遠活著。

雖然我們會無條件地從墜落的普遍影響中得到救贖,我們仍要為自己的罪負責。如果我們「用基督的贖罪之血」(摩賽亞書42),就可以從罪惡的汙點中獲得寬恕和潔淨。我們必須運用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悔改、為罪的赦免而受洗,並且接受聖靈的恩賜。(受洗就是洗清我們的罪惡,接受受洗者必須誠心悔改,才能得到救贖。)

不知自己罪過深重而真心誠心悔過者,就算有基督的贖罪之血也難以救贖他;他們若不肯悔改,就必定像我一樣受苦;那種痛苦使我自己,甚至神,一切中最偉大的,也因疼痛而顫抖,每個毛孔都流血,身體和靈都受苦!

死亡,肉體的死亡,屬靈的永生信心墜落寬恕父神福音公道不同榮耀的國度慈悲教儀救恩計畫悔改復活救恩;贖罪──見忠於信仰(2004),第58-64

http://www.lds.org/topics/atonement-of-jesus-christ?lang=z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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