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風雨同舟。一路同行

 

「八互」就是:1、互敬2、互愛3、互信4、互勉5、互幫6、互讓7、互諒8、互慰。

 

兩個人同在一起共處的首要準則就是「互相尊重」。少了這一點,也就可以不必再談人際關係了,何況是必須朝夕相對的夫妻呢?唯有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之下,才有彼此溝通的可能。俗語說:「人心隔肚皮」。我們既沒有神通或超能力,也沒有可以看到別人內心所思所想的「透視眼」,一旦缺乏溝通,該如何使步伐共同、目標一致?腳步不一樣、目標不一致,爭執、口角在所難免,那時將會變成互相傷害、彼此拖累,還談什麼「同修」?

 

「互敬」,可以說是在給自己和對方留一個空間;一個彼此都可以自由思想、自由生活,並且自由地表達自己的嚮往和理想的空間。這個空間使得彼此可以自在交流、溝通,聽聽對方心裡的聲音,也讓對方聽聽自己心中的話。繼而,才有可能通過這種心靈對話而達到彼此擁有共同的意願,而其餘「七互」也才有可能實行。

 

由於「互敬」而達到心靈的交流之後,我們體會到對方和自己一樣,有著人格上的優點,也有著人性上的缺點;對方也和自己一樣,深切期望並且正在努力提升自己。因此,真實地感受到對方也是一個這樣有血有肉、有哭有笑的人,一個真誠、良善的好人,達到了「有難同當,有福同享」的要求,也就是「互愛」—即「互相關懷」。這樣的「互相關懷」也才可以說是真正的「彼此相愛」。

 

我們甚至可以這麼說:真正的相愛應該是在互相欣賞、互相瞭解的基礎上才有可能發生。如果只是單純的男追女、女追男,或者你死抓住我不放,我也死纏著你不走的話,與其說這是「相愛」,還不如說是「相害」;與其說是「愛情」,倒不如說是「愛欲」。

 

所以,真正的感情自然會令雙方「互相信任」。若不,那豈不是彼此猜疑、嫉妒,哪有寧靜?這樣一來,不僅不能相互成為「彼此各自完成健全人格的同伴」,反倒還要變成「彼此懷疑、仇恨,各自破壞自己原有良好人格的毒藥」了!

 

無可否認,我們之所以需要感情,需要相依相存,那正是因為我們凡夫俗子每個人總有他所「不能」做到的一些事情,他脆弱的一面。這時,我們不免需要一些來自他人的、外在的助力或輔導。這也正是「八互」中提出「互勉」、「互幫」的理由。我們可以將這二者如此分類:「互勉」,是精神的,是心靈上的,通常總是通過一些關切的語言、表情或動作來表達。譬如:說一些激勵人心的話,用力握握對方的手或拍拍他的肩頭以示「我在你身邊給你打氣、支持」,諸如此類,使人恢復鬥志的勉勵。

 

「互幫」則是生活上的相互提攜,是一些具體的行動。譬如:代做家務或者共同勞作,協助對方完成一些必須趕時間完成的工作或能力不足的事務,從中使對方也學會並具備這些能力。而且,更可以在互相幫助中更增進彼此間的關懷、信任與尊重。

 

「互」相忍「讓」更是兩個人相處時必具的條件。要知道,兩個平凡的人自然各有自己性格上的缺點,如壞牌氣、缺乏耐心等。這些都是需要時間來改進、成長的。如果不能做到互相忍讓,彼此都給對方一點時間來調整彼此性格上的缺點或者生活上的壞習慣的話,反而互相嫌棄、厭惡,那麼又何苦還要相處?套用一首華語老歌的歌名:「還不如早點分離」!

 

要真正做到「互讓」就必須也做到「互諒」—即「互」相體「諒」;「互」相「諒」解。體諒什麼?諒解什麼?體諒對方也正在學習、正在努力;諒解對方的處境,相信他並不是有意要暴露他的缺點來為難自己,使自己難堪;由於他的無法及時控制貪心、憤怒或迷糊而犯下了錯失,因為彼此互相瞭解,所以也就知道並且相信對方此時此刻也正為了他自己的過失而沮喪、懊惱;由於對他的關懷,而且感激他曾給你的關懷(互愛),也就因為這種感同身受而原諒了他,不去厭惡、嫌棄他,也不去怒罵、指斥他;反過來,卻還以溫和、關切的語氣來慰問他、勉勵他;在行動上,也具體、實際地盡己所能去幫助、輔導他。

 

在對方有錯失時還能夠體諒、慰勉他,這才是兩個人在一起,相親相愛的真義所在。要不,那便只是欲望的須索,純粹是由很大、很多的痛苦所集合成的「地獄生涯」了!

 

上面簡略地說明瞭「八互」的意義和活用它的方式。表面上看起來,似乎與「認識無常」這件事情毫無瓜葛,事實上卻大大不然。

 

一個對無常有所認識的人,將會更能做到上面所說的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幫、互讓、互諒、互慰。不是嗎?如果你知道生死無常、人命短促的話,你必會知道有緣相聚,誠屬不易,也就會加倍感恩、珍惜於眼前的一切因緣,因此而真心互敬、互愛。如果你知道無常正是一種成長、茁壯的可能,是使一切可以變得更好的演變的話,你也就不會再固執地認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從而也就願意付出更多的寬容去互信、互勉、互慰。如果你知道無常的演變正是源於因緣產生適當的變化的話,你一定樂於互幫、互諒。如果你知道對方雖然因為一時的忿怒而對你惡言相向,嚴詞厲色,但這一切終將變遷,成為過往雲煙,那麼你也就會更從容地忍讓、遷就,彼此共勉,達到互讓的美行。

 

因此,我們也可以說:「八互」的美德,建基於對無常的體認。

 

◆ 忘了我自己

 

從以前到現在,有不少情歌都以「忘找」來作為情到濃時的形容,比如「忘了我自己」或者幾年前曾流行一時的「忘了你,忘了我」。其實要想真正能夠做到在無常中灑脫地從容相愛,秘訣正在於:「忘了我自己」。

 

只不過,一般情歌裡所謂的「忘了我自己」是指失去了理智,這在佛法中認為是一種非常危險的事情。一個人如果失去了理智,便會做出許多傷天害理、殺人放火的事情。失去理智,小則可以害己害人於一時,大至一失足成千古恨也不足為奇,所以這裡所說的「忘了我自己」並不是這個意思。

 

這裡的「忘了我自己」指的是:「不自私」。

 

不自私的美德可以對無常、因緣和合的如實觀察中建立起來。現在,就讓我們回到「第一章:如實觀察無常」去— 

在第一章的討論中,我們得到以下幾點認識: 

1、我們的身體是由四大元素(地、水、火、風:固體、液體、溫度、氣體)所組成的組合體。

 

2、喜怒哀樂等種種感受和情緒,是由五官和外境種種事務接觸後所領納的刺激而生起的。

 

3、時間只是一種「假設」;實際上,它只是一連串的生滅、生滅......的過程。我們把這樣的「一串生滅」稱為一天,或一月、一年......

 

4、思考、意志、判斷和經驗等心理作用,和我們的身體或感受一樣,是會隨著外在的環境和條件以及個人各別不同的情況而改變的。

 

5、由上面四個例子可以得知:一切的物質和感受、思考、意志、認識等心理作用都是會隨著因(主觀因素)緣(客觀因素)的和合或離散而變易無常的。

 

6、因此可知,所有認為「事物會永久保持不變」的見解(對「常」的執著)都是不恰當而且不可以被依賴的。所以,一切沒有針對眼前此刻的因緣和情況的見解,也同樣是不可以被依賴的,因為它們都是不確實的、不恰當的。

 

7、那麼,不管我們是把物質身體的或者是思想、感受等任何一種變化無常的現象,來當作是一個可以一直被依賴的,永久不會改變的主體—「我」,都是不確實而不恰當的。

 

複習了上面幾個要點之後,接下來再讓我們對「自私」這種行為作一番分析。所謂「自私」,究竟是什麼樣的一種心態或行為?是如何生起的呢?

 

自私,就是以「我」為出發點,強烈地要把一切都變成「是我的」的一種心態,或因這種心態而造作的各種行為。所謂的「我」到底是什麼東西呢?

 

有人說:「我」,不就是這個會走、會動、會跑、會跳的身體嗎?它會哭、會笑,活生生地存在於這個世間,明明白白地被「看」到—

 

也有人說:「我」,就是具有個人特色、風格的思想、見解,通過言語、行為而表達在外,清清楚楚地被聽到、感覺到—

 

於是,人就依賴這個被認為是「我」的身體:感官及它所生起的種種感覺,向外爭取、索求能夠滿足官能刺激的,種種「美好」的感受—從而引發種種自私的行為。

 

或者,有些人則依賴個人的思想、見解,強烈地用「我想......」或「我認為......」來判斷對錯,因而忽略了相依相存的因緣關係,以「自我」的思想、見解為中心,構成「自私」的心態和行為。

 

歸根究底,就是依賴或執持某種物質(如身體及它所生起的種種感受)或某種思想、見解來判斷、經驗周圍的一切事物,產生偏差。這種偏差,就是我們這裡所說的:「自私」。

 

認識、體察無常的人,便可破除自私。

 

我們已經知道:感受也好,思想、見解也罷,都會隨著時空、環境等因緣的和合或散離而變易、轉換,並不足以作為依賴的對象,是不可、不應被依恃的。

 

我們應該做的是:針對每一個現在;也就是:以「現在」面對現在。不被「過去的情緒」—對往事的回憶、眷戀,也不被「未來的情緒」—對未來的期盼、幻想,所牽引、限制;以「現在心」處理「現在事」。記住:不向過去攀緣,也不向未來伸手,活在眼前、穩在當下。也就是說:在一種「安定」的狀態中自然移動。

 

不依賴感受,但清楚照見感受如何生起。

 

不依賴思想、見解,但明白知見思想如何演變,並且主動使它成熟通達。

 

不依賴身體,不以它為歸宿;但善用身體,瞭解身體將會生老病死。

 

只要不去執著捆縛,一切也就自然無礙。

 

http://book.bfnn.org/books/02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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